2021/8/18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址范围包括高新区西区和主城两个片区,其中高新区西区项目范围北至辽河路、南至山河路、西至来陇路、东至秦岭大道,总用地面积5.75平方公里;主城片区项目范围北至鸭绿江路、南至博望大道(S445)、西至新沙路、东至井冈山大道、沧波路,总用地面积6.43平方公里。两个片区合计12.18平方公里。项目拟按照“整体授权、分期实施、封闭运作、自求平衡”的原则来运营,建设运营内容包括征拆迁、市政路网、园区路网、安置房和商业开发等。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预计为2022年至2046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1年。项目完成后,有助于全面推进博望区“十四五”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全面对接长三角、融入南京都市圈的发展布局,成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明珠博望、智造新城”的重要支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行政决策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陶主任
联系电话:13355558876
2)评估单位:安徽维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056890803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顺宇科技大厦10楼 邮编2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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